自2007年3月1日起,只限於國際直航班機,已解除免稅品液體物的攜帶進入機內限制,但是轉機航班尚有限制。
因為有可能被轉機機場沒收,請恕無法出售液體物給轉機旅客。
(唇蜜、睫毛膏、眼線液、遮斑膏液、面霜、凝膠等也屬於液體物)
但是,即使是搭乘轉機航班,只要是單品100ml或以下的液體物商品,並且放進容量1公升或以內並附帶拉鍊的透明塑膠袋時,規定每人可以攜帶一袋進入機內。
* 塑膠袋尺寸範圍在長20cm或以下×寬20cm或以下。
* 請自備塑膠袋。
關於引進 STEBs(防拆封袋)
如果購買超過100ml液體物的乘客在結帳時申報轉機,我們會將封入防止打開的透明袋(STEBs)中。
轉機的旅客購買100ml以上的液體物時,我們雖然已引進封裝入「STEBs」制度,但是並非適用所有國家。
有可能因為轉機國家,或是工作人員的判斷被沒收。敬請見諒。
※關於與此事相關的任何麻煩,我們公司概不負責。請您自己確認您的轉機地和目的地的有關規定。
關於液體物的攜帶進入機內
關於引進國際航班攜帶液體物進入機內限制
即使是無須轉機的顧客,如果您要帶免稅品液體物回日本國內時,請事先放入寄艙行李箱內,辦理航空公司托運。
出境前的機場托運行李驗查處,可能因時段而壅塞。
建議您使用免稅品預約訂購服務。